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 中国华电集团副总会
“十四五”是我国落实“双碳”目标的关键期、窗口期。二十大报告要求“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”“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”。那么,“双碳”目标对我国电力行业会产生什么影响?在新型电力系统以及能源保供、清洁转型、经济发展中,各类电源如何找准新定位,实现新发展?
新能源的战略定位:
“劲旅”
新能源是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“劲旅”、能源保供的“有生力量”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“主体能源”,也是促进电力行业迭代升级的“基本途径”、引领我国经济增长的“新引擎”。
在“双碳”目标下,由于新能源不同于高碳的化石能源,具有时代性、低碳性、经济性、成长性、引领性,新能源发展机遇大于挑战,在清洁转型、能源安全、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。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中被赋予了“主体能源”地位,也制定上宏大的发展目标。如果说应对气候变化、能源清洁转型、实现“双碳”目标,能源是主战场(80%),电力是主力军(40%),那么新能源就是“劲旅”。
而且,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规律,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全球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,新能源是促进电力行业迭代升级的“基本途径”,也将成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“有生力量”。特别是二十大报告“跳出能源看能源”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对新能源既有定位的基础上,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度,赋予新能源一个新使命: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我国经济增长的“新引擎”。
十多年来,我国新能源出现了跃升发展、领先世界。我国风电装机占到全球的40%,光伏装机占到全球的36%,风光电新增装机容量每年大概占全球的一半。“双碳”目标确立后,我国新能源发展又掀起新高潮,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。2021年,新能源装机容量达6.4亿千瓦,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,基本上相当于全国的居民用电量。2022年,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7亿千瓦,达7.6亿千瓦,约占全国装机比重30%。
同时,我国新能源发展也存在自身局限、竞争压力及市场风险,具体表现为:新能源存在靠天吃饭、随机波动,有效容量低,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及极端天气下能源保供问题;“白热化”市场竞争带来了资源争夺战、设备组件涨价、用地用海限制、电网接入送出滞后、地方要求配套产业等发展压力;新能源一律平价上网,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面临价格踩踏、曲线波动、偏差考核“三大风险”。一言以蔽之,新能源在拥有巨大机遇与发展空间的同时,其面临的风险、系统成本也在增加。
今后,我们必须保持能源清洁转型的战略定力,不能因为全球能源短缺、国内局部地区拉闸限电而产生动摇,通过技术进步、管理创新、转型发展,以“新能源+煤电”“新能源+储能、氢能”耦合发展为方向,以沙戈荒大基地开发为重中之重,实现新能源大规模、高比例、高质量、市场化发展,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。
同时,政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关机制与规则,保持政策的稳定性,落实量价保障机制。规范新能源行业秩序、深化全产业链合作、稳定产业供需,监管新能源上游原材料及组件价格异动。各地要改善新能源开发的营商环境 ,降低非技术成本,支持新能源发展跑出“加速度”。
燃煤发电的战略定位:
“压舱石”
煤电是开启能源清洁转型的“大本营”,是近中期(2021-2035)能源保供的“顶梁柱”“压舱石”,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将发挥“主要调节电源”“应急备用电源”“关键支撑力量”的作用,在实现“双碳”目标中也是减污降碳的主要载体。
二十大报告要求“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”。燃煤发电属于高碳化石能源,挑战大于机遇,但我国能源资源禀赋以及先立后破的原则,仍然决定了燃煤发电在清洁转型、能源保供中具有重要的支撑地位。
燃煤发电一直以来是我国的“主体电源”。2021年,装机占比47%的煤电,提供了全国六成的发电量;2022年,煤电装机约为11.23亿千瓦,占比下降到43.8%,仍提供了全国58.4%的发电量。同时,煤电还支撑了超七成的电网高峰负荷,承担了超八成的供热任务,也是煤炭企业、铁路货运的大客户。
当然,随着能源清洁转型速度的加快,煤电会逐步转向近中期(2021-2035)“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”,再到远期(2035-2060)“系统调节性电源”,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兜底,为全额消纳清洁能源服务。
进入“十四五”,煤电在困难重重中迎来转机。
一方面,由于俄乌冲突、国际能源危机、进口煤减少,国内煤炭供应短缺,煤价持续高位,再加电价传导受限,煤电企业亏损严重,缺乏投融资功能,出现了“生存难、改造难、发展难、保供难、转型难”。具体表现为:入不敷出,负债率高企;能源保供压力不减;安全生产隐患增加;升级改造任务艰巨;未来发展前景堪忧。
2021年入炉标煤单价涨幅超60%,煤电比价关系严重扭曲,全国煤电企业亏损面达80%以上,亏损额超过3000亿元。其中:五大集团入炉综合标煤单价高达961元/吨,造成煤电发电供热亏损1360亿元。2022年,由于落实电煤中长期合同“三个100%”及电价疏导20%的政策,全国煤电企业有所减亏。其中:五大集团入炉综合标煤单价涨至1095元/吨,煤电发电供热亏损784亿元,同比减亏576亿元,但亏损面仍超60%。
另一方面,我国近两年出现缺煤(水)限电后,各方重新评估煤电的地位与价值,国家有关部门调增了煤电发展目标,煤电政策导向比“十三五”有所改善,煤电出现新的转机。
因此,一方面,我们要吸取欧盟能源清洁转型过早去煤、去核、退出煤电、高度依赖国外以及我国运动式减碳的经验教训,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,建立“多能互补、多元保障”能源产供储销体系,将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。
另一方面,在能源保供、清洁转型、经济发展等多重目标下,我们必须从企业主体、技术创新、转型发展、市场机制、国家政策等方面共同发力,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煤电亏损引发的“生存难、改造难、发展难、保供难、转型难”问题,以提升电力容量、灵活调节、清洁低碳等多维价值,对冲电能源量价值下降的风险,保证煤电可持续发展能力,增强能源保供的安全性,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。
具体讲,煤电企业要根据新的战略定位,摒弃传统的扩规模、铺摊子、粗放式的发展模式,以“清洁、高效、灵活、托底”为方向,走“煤电+”及“严建、改造、延寿、减发、退出”的清洁低碳转型之路。
目前,煤电企业要重点实施“三改联动”“两个联营”,更需要提高煤电基准价、强化“三价联动”、建立沙戈荒大基地煤电配套机组容量补偿机制,完善能涨能跌电力市场交易机制,促进煤电尽快走出谷底,按期完成“三个8000万”的近期发展目标以及国家调增的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。否则,将会危及国家能源安全,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以及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。